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室,政府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浑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不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统计,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从源头上加强统计“双基”建设,杜绝虚假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统计工作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同纪发 [2009]29 号)联合文件安排意见的要求,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如下:
一、大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工作行为,优化统计发展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了解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严肃查处在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在当前经济转型期中存在的“偏”、“低”、“漏”、“误”等人为倾向问题,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优质统计服务。督促检查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
二、大检查的内容
大检查内容为统计工作所涉及的,包括基础建设、报表业务、上岗资格、普法培训等。
重点检查内容为:
(一)统计业务方面
1 、工业方面:产量、产值、增加值、效益、税收等;
2 、农业方面:农业产量、产值、畜牧业存栏、耕地面积、森林面积、乡镇企业产值产量等;
3 、服务业方面:贸易批零业、餐饮业等主要指标;
4 、人民生活方面:人口计划生育如出生率等指标,劳动工资指标、下岗职工再就业安排情况,职工社保、医保、低保执行情况等相关指标;
5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如投资规模和进度,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等相关指标;
(二)统计基础方面
1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及依法统计的重视程度,是否按要求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2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统计机构和专兼职统计人员;
3 、统计原始记录和台帐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台帐,凭证;
4 、统计人员上岗培训情况,是否持证上岗,再教育工作是否经常化、制度化,统计从业资格认证和是否按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是否专业对口等贯彻执行情况;
5 、新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宣传、培训学习情况,尤其是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门通知的关于认真开展、贯彻、落实统计“五五” 普法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统计普法合格证验收、发证、落实情况,统计普法学习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
1 、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协调组,对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同时抽调县纪委、监察局、统计局、调查队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 、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按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任免部门。执法检查应掌握的原则是:自查自纠从轻,批评教育为主。对顶风作案,拒不悔改的案件要敢于碰硬,绝不手软,一查到底。通过执法大检查和案件查处,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统计法》和已实施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责任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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