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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7:58 来源:浑源县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的征用、占用进行初审和审核。管理全县的国有和集体森林资源,承担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湿地保护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荒漠化防治标准和相关规定,拟订配套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初审;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或私营)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相关规定,拟定配套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县林业生产行为;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一)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县级林业预算;监督管理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林业项目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及投融资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加强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诧

    办公电话:0352-8332811

    办公地址:浑源县北岳东街与恒山南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更新时间: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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