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6-06 16:32
标题:
关于公布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
文号:
时效:
关于公布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06 16:32
来源:中共浑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局、办,政府各局、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浑源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经县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统筹加强《浑源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和《乡镇权责清单》《乡镇执法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清单外事项准入,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临时机构、专项机制、工作专班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办理。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省级以上政策文件调整以及基层工作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要严格规范清单动态调整程序,确需调整的,由县级职能部门或乡镇向县委编办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主要依据及理由,按清单编制审定程序调整实施。
二、强化运用,充分发挥清单作用
强化县级党委政府和其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理念,自觉运用清单,严格执行清单,确保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依单履职,各尽其责。要加强对属地责任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县乡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作运行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将清单作为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依法依纪依规依单问责。
中共浑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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