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县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定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二)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具体管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集体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二轻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二轻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商业欺诈违法行为。
(十五)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牵头建设、完善全县市场调控体系,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稳定市场,扩大消费;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地方产品、农副产品购销活动。
(十八)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九)研究提出本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现代服务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县现代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物流、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和中介咨询等专业的商务服务;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收集、整理全县物流相关信息,促进第三方物流、专业物流和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的发展。
(二十)承担指导、服务、协调全县开发区工作;指导开发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县开发区建设情况,提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建议;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变更、撤销的申报工作;指导和促进全县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开发区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人才培训、统计等工作。
(二十一)根据浑源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县营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监督监管县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指导推进县营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县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监管县营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二十四)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县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五)负责县营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徐彦龙
办公电话:0352-8337422
邮政编码:037400
办公地址:浑源县永安东街经委楼三楼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一)办公室。组织和协调经贸系统各单位和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档案、印鉴、接待、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范玉山 联系电话:0352-8337422(办公室转接)
(二)工信股。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政策法规、产业调整、经济运行、行业管理、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可持续发展、节能降耗、全面质量管理、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对应市工信局的工作。
股长:孙春香 联系电话:0352-8337422(办公室转接)
(三)商务股。负责全县商务工作中的政策法规、市场秩序、市场体系建设、商贸服务管理、市场运行调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商务信息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对应市商务局的工作。
股长:常秀丽 联系电话:0352-8337422(办公室转接)
(四)国资股。负责全县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发展、统计评价、业绩考核、产权管理、企业改革、改组、分配、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对应市国资委的工作。
股长:刘晓霞 联系电话:0352-8337422(办公室转接)
冯学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共工作。
康振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国资监管方面工作。
范玉山:副局长,负责商务方面工作。
黄福明:党组成员,负责工业方面工作。
王峰:党组成员,负责园区、扶贫方面工作。
武元:党组成员,负责新型工业化服务中心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