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撒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法律、规章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工作法律、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县级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承担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
(十五)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白枫林
办公电话:0352-8326576
邮政编码:037400
办公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101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协调、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彭 鹏 联系电话:0352-8326576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区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 越 联系电话:0352-8326576(办公室转接)
(三)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晓峰 联系电话:0352-8323734(办公室转接)
(四)社会事务股。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县级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并牵头实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管理和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指导乡镇、村(社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管理、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撒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组织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和指导全县乡镇、村(社区)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浑源县行政区划图。拟订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指导性文件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会同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及教育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张 龙 联系电话:0352-8323734(办公室转接)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7)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协助推行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与殡葬相关的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9)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墓规范化建设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10)负责全市殡殓业务,具体承担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守灵、告别、火化、丧事洽谈、丧葬用品销售、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负责公墓安葬等相关殡葬工作。
(11)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负责人:曹晓峰
3.办公电话:0352-8326576
4.办公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101号
5.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二、社会捐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社会救助、低收家庭认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县社会捐助和社会募捐以及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消毒、包装、储运、发放、救助等工作。
(3)负责慈善活动的组织实施、慈善救助等工作。
(4)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和核对系统的推广、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5)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人:赵越
3.办公电话:0352-8326576
4.办公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101号
5.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白枫林: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张志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社会事务股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赵越:党组成员、社会捐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社会救助股和社会捐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