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做好全县就业工作,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工作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高大伟
办公电话:0352-8322449
邮政编码:037400
办公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劳动大楼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工作;负责局各股室业务统计、汇总以及报送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档案;负责管理全县国有、集有企业档案。
负责人:许杰 联系电话:0352-8322449
(二)就业促进股。拟定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法规;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省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依法管理、规范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指导全县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负责人:许杰 联系电话:0352-8322449(办公室转接)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培训、辞聘、解聘的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担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市受县以上表彰的人选和单位。
贯彻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定;负责指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管理,负责统招统配生最初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负责全县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县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核准事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负责人:李 楠 联系电话:0352-8322449(办公室转接)
(四)工资福利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组织实施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列支事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改离的核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的评聘申报工作。
负责人:马赛龙 联系电话:0352-8322449(办公室转接)
(五)社会保险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审核县属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承办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审批工作;承办其他涉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韩进红 联系电话:0352-8322449(办公室转接)
(六)劳动关系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参与工伤认定工作,承担职工因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
负责人:李兴泉 联系电话:0352-8322449(办公室转接)
(七)浑源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高玉彬 联系电话:0352-8322448
二、事业单位
(一)浑源县社会保险中心
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
(2)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含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事业发展计划,参与拟定业务经办相关配套政策。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具体承办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工作和业务经办培训工作。
(4)依法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决算报告,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统计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
(5)负责补充完善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核准、个人账户管理及权益记录、向税务征收机构推送社会保险数据、社会保险待遇计发、指导乡镇(社区)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
(6)拟定并组织实施县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相关实施办法,健全风险防控制度。
(7)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数据搜集整理、分析提交、共享共用、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交换全县社保联网监测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本中心平台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分析、数据整理和应用工作。
(8)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数据的清洗、上报工作;承担县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换卡和补卡等日常管理;承担县本级社会保险密钥卡的发放、换卡和补卡等日常管理任务。
(9)负责制定全县人社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负责人社系统中心网络和资源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人:刘鑫
3、办公电话:0352-8322447
(二)浑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交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工作;负责创业服务和创业政策宣传;引导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和创业培训;负责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人力资源代理服务工作;负责提供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创业证》登记等服务工作;负责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人:许杰
3、办公电话:0352-7224698
(三)浑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浑源县行政事业单位档案中心)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档案;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人:李兴泉
3、办公电话:0352-8322449(办公室转接)
高大伟: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人社局全面工作;
李仲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劳动关系、工资福利等工作;
姜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就业、社会保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