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全县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
(三)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向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加强对税收规费收缴的监督检查。
2、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有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审计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8、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9、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指令或委派由县审计局完成的其他审计任务。
(五)按规定对县有关部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宫政
办公电话:0352-8322326
办公地址:浑源县永安镇恒山北路原农机公司三楼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一)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党务政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秘和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印鉴的保管使用登记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工作;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后勤保障、考核、组织人事、值班安排等工作;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少华 电话:0352-8322326
(二)法规督查审计股:
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负责人:孔韶鹰 电话:0352-8322326
(三)事业企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相关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事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负责人:陈 青 电话:0352-8322326
(四)财政行政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党政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负责人:王雨蕙 电话:0352-8322326
(五)审计服务中心:
协助县审计机关承担财政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等事项的辅助性工作;协助县审计机关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服务等公益性工作;承担县“金审工程”建设、管理,县审计局内部网络和计算机设备管理、维护的技术支撑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对县直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性工作;承办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白 婧 电话:0352-8322326
宫政: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和县审计局全面工作。
赵福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机关日常工作、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和综治工作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日常工作;分管财务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财政行政审计股,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田阿娟: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协助局长分管审计业务工作和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理工作;具体分管事业企业审计股、法规督查审计股和审计服务中心,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