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5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浑源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由总则、规划管控、申请审查、审批验收、监督管理、附则6章33条组成。其中: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文件出台的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机制等;
第二章规划管控,介绍了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编制规划的职责、宅基地审批的规划管控、村民新建住宅占地原则、占用农用地应当履行的手续、占地红线及用地指标等;
第三章申请审查,介绍了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村级组织收到村民申请后审查程序、审查时限等;
第四章审批验收,介绍了乡镇政府收到村组织组织报送的审批材料后,对宅基地审查批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村民建房完成提交验收申请后的验收程序、工作时限等;
第五章监管管理,介绍了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对农村宅基地指导和监督职责、乡镇的日常审批管理、巡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职责。
第六章附则,介绍了本办法解释单位、执行本办法的开始时间,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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