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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31 16:02
标题: 关于《浑源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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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浑源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2 来源:浑源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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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该文件背景

为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结合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紧抓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完善政府配套保障政策措施,加大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逐步增加新能源车辆比例,助力文明县城建设和空气质量全面提升。

三、起草依据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1】30号)。

四、工作内容

(一)严把准入关口。从2021年6月起,我县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许可,不得投入运营。

(二)明确技术要求。按照《大同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车型选取方案》要求,制定浑源县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要求,明确车辆轴距、工况续航里程、质保售后等相关内容,满足出租汽车实际运营需求。实行车辆生产厂家备案公示制度。

(三)建立完善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推广的财政补贴和使用优惠政策。财政部门制定我县巡游出租汽车提前更新为电动汽车的财政补贴支持政策,制定电动出租车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推动车辆推广工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实际运营成本、推广进程、CPI价格指数运行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适时启动我县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序,科学制定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四)确定入选车型,根据大同市新能源车型推介会选取的车型,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车主)确定产生我县更新和新增巡游出租车的车型。

(五)加快充电站建设,加强充电站整体规划,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放的原则,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推动我县充电站和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充电桩数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且随着电动车保有量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为方便电动车使用,建议充电站选址范围如下。

1、县城:游客服务中心、恒山南路加油站南侧。

2、乡镇王庄堡客运站。

(六)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交通、发改、工信、财政、住建、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能源、供电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出租车电动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县城市建设和全面高质量发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附后),统筹指导协调工作进展,各责任牵头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重视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各界参与、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政策,大力宣传新能源车在改善环境、节约能源、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调动相关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取得行业从业人员的理解支持,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三)做好风险管控。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风险评估,制定信访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关注群众诉求,及时发现研判由此产生的不稳定问题,对涉稳动向及时预警、督导化解,对隐患苗头按照“三早”原则进行处置,及时防范风险隐患,化解各类矛盾,形成维稳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畅通诉求通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处理网络负面信息,依法严处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部门协同,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各涉及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县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和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特别是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有关问题,要严肃问责。

浑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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