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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6 18:14
标题: 【文字】关于《浑源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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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浑源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6 18:14 来源:浑源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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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县级储备粮是县人民政府调控全县粮油市场和实施社会粮食应急救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提高政府调控能力和社会应急救援能力,稳定粮食市场,更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

二、依据:《大同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三、原则: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调控畅通、安全有效、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以保证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确保关键时刻拿的出、调得快、用得上。

四、部门职责:

(一)县发改部门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计划,建立县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加强粮食储备信息化建设,对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实施监督检查。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用和轮换费用(以下统称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费用拨付。对县级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合理的损失损耗及解除储备时形成的价差亏损由县发改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部门弥补。

(三)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县级储备粮信贷资金需要。

(四)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县级储备粮相关工作。

五、储存:按照布局合理、节约成本和便于监管的原则确定承储单位,储存单位应符合条件,并且遵守规定。

六、动用:县发改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和县农发行逐步完善县级储备粮的动用预警机制,加强对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情况的监测,适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

七、资金管理:县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亏损、损失、损耗、轮换及动用等价差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及时足额拨付。

八、监督检查:县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农发行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承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解读单位:浑源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352-8322522

咨询地址:浑源县永安镇永安西街鼓楼南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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