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浑源县人民政府调整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解读
近日,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浑源县人民政府调整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我县乡(镇)执法事项进行调整,提高了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使各乡(镇)权责匹配更加明晰、基层编制和工作力量配置更加科学。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提高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文件要求
1、《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司发〔2024〕38号)
2、《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同司发〔2024〕3号)
3、《大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同政办发〔2024〕5号)
4、《浑源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浑政办发〔2024〕4号)
三、文件内容
原《浑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有89条,其中55条为省政府赋权事项,34条为法律法规授权事项,现修改只针对55条省政府赋权事项。执法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如下:
1、因专业性强取消共14项。
2、因使用率低取消共3项。
3、因执法依据被删除取消共2项。
4、因赋权与法律规定有冲突,取消的事项共3项。
5、因执法取证难度较大,需要有专业知识支撑或者需要进一步鉴定,取消的事项共6项。
6、部分乡(镇)无住宅小区和娱乐场所,取消的事项共4项。
对于取消下放的执法事项,仍由原部门承担相应的执法职责。调整后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平均保留24项,减少31项,总体压减率56%。
解读单位:浑源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52-8320148
咨询地址:浑源县永安镇玄武大道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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