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源县“十四五”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浑源县“十四五”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源县“十四五”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全面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准则,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和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的基本方针,以科学规划布局为先导,以夯实硬件达标为基础,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推动内涵发展为重点,逐步构建面向全体3—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保障全县适龄儿童享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总体目标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全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和适度超前、科学布局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健全办园体制,理顺管理机制,提高保教水平,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3——2025年通过三年建设,基本形成以县城优质幼儿园为龙头,城区一类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为骨干,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全力推进幼儿园建设,公办园幼儿要占到全县幼儿总数的60%以上。逐步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幼儿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0%。提倡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3岁前的幼儿教育,到2025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力争三年内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形成方便就近、灵活多样、优质优良、梯次发展,能够较好满足人民需求与义务教育同步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
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点、适度超前、全面覆盖的原则,根据全县人口分布的实际和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内以发展公办幼儿园为主,根据常住人口发展实际,在县城南部和西部各新(改、扩)建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同时对城内各类民办园逐步进行资源整合,对一类二类民办园予以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规范和提高。新建小区要将配建幼儿园纳入建设规划,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成公办园。农村原则上以乡镇为区域,本着幼儿就近方便的原则,对幼儿园科学布点,以实现区域覆盖。一是原则上每万人以上常住人口的乡镇,设置一所标准化的公办幼儿园,全县乡镇中心园达到8所(东片:沙圪坨幼儿园、东辛庄幼儿园;南片:王庄堡幼儿园;西片:西坊城幼儿园、西留幼儿园、水磨疃幼儿园;北片:蔡村幼儿园、下韩幼儿园)以上。二是600户以上、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独立建园或建附属园。三是600户以下且有农村小学的,建附属幼儿园或幼儿班,没有农村小学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幼儿教学点。提倡有条件的村庄联合办园,全县基本形成县、乡、村全覆盖的学前教育格局,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元化的学前优质教育资源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市场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高幼儿园建设标准
多措并举,集中发力,全面推进幼儿园建设。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高标准的城区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具体为:2023年完成东关幼儿园和幸福里幼儿园的新建任务。2024年完成水磨疃幼儿园的改建任务,改建西留中心幼儿园,扩建蔡村中心幼儿园。二是集体办园。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将幼儿园作为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质建设,确保农村幼儿入园的需要。三是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小区要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四是按照“名园扶弱园”的思路,鼓励优质公办园和乡镇中心园帮扶弱园,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五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办园,通过水、电、暖按民用标准收取,派驻公办教师,大中专学生到民办园顶岗实习,政府财政补贴实习费用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办好普惠性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科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市场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素质
根据全县幼儿教师队伍现状,科学核编、合理补充、动态调整,全面优化幼儿师资队伍结构。一是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补充机制,按照“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结合全县实际,严格核定编制数额:(1)增加事业编制人员配额,每年按照不少于幼儿教师编制总数的10%补充公办教师。(2)积极鼓励具有幼儿教师资格且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现在在中小学校任教的40周岁以下的公办教师回归到幼儿教师队伍。(3)坚持规范公平、择优录用自聘人员。二是实施“园长、教师专业化发展工程”,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将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健全县、学区、园三级骨干幼儿园教师培训网络,定期开展心理健康专题培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到2025年前完成全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首轮分类培训。三是实行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常规工作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四)严把准入资格,科学规范民办园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全面规范民办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准入制度,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条件,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二是实施年检制度,坚持每年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其办园资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无证办园行为,要严格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市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
(五)科学保教保育,稳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遵循幼儿园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兴趣培养、习惯养成为保教重点,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形成合规范、有特色,有活力的园所文化。建立幼儿园课程备案审批制,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严格使用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课程资源和教师指导用书。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测评体系,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督导检查,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兴趣培养班,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杜绝“小学化、保姆化”现象。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坚持以课题研究引领幼教发展。关注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探索研究适合幼儿发展的多元化教学模式。实行优质园帮扶结对制度,通过送教下乡、合作研讨,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推动幼儿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家长更新观念,建立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六)强化综合管理,提升幼儿教育的管理水平
结合部门职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对全县幼儿园的综合管理。一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统一制定幼儿园保教常规管理办法,统一课程设置,统一作息时间,统一保教目标,统一质量评价,促进各类幼儿园规范发展。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幼儿园所在的乡镇、社区和村委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监控网络,严格食品安全、防传染病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严格接送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三是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合理分担成本的原则,与幼儿园的等级认定结果相结合,严格执行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收费监管。(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局、县卫体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领导组,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总体研究、部署和推进。严格落实党政议教制度和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制度,适时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有序推进。
(二)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筹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经费投入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所占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县城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建设,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坚持“按类晋级、优质优价”的原则,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保育质量,切实改善办园条件,保障教职工待遇。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全方位资助,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公平发展,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全覆盖。
(三)强化工作职责
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积极沟通,加强协作,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对各类幼儿园纳入评估范围,将幼儿园保教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以及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树立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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