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8000/2023-00292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浑源县
发布日期: 2023-11-27 10:45
标题: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号: 浑政办发〔2023〕21号
时效: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0:45 来源:浑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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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前言

气象探测工作是气象业务的基础性工作。气象探测设备所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用于分析和研究天气以及气候变化,是预测、预报气象灾害的基础资料,是应对气候变化和科学决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依据。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是保障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的唯一措施,也是有效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关键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促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与城县发展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目录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前言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第一章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主要原则

第三节规划依据

第二章浑源县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第二节社会经济

第三章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概况与分析

第一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概况

第二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历史沿革

第三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环境现状与评价

第四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用地规划情况

第五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建筑物控制要求

第四章规划内容

第一节规划目标

第二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第五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

附件1:相关术语解释

附件2:表集

附件3:图集

附件1相关术语解释

附件2表集

附表1: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址变动情况表

附表2: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名变更情况表

附表3: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现状情况表

附表4: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障碍物最高仰角登记表

附表5: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用地规划情况表

附表6: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区建筑物控制高度表

附件3图集

附图1:浑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

附图2: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全景图

附图3: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区位图

附图4: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可视范围内遮蔽物仰角图

附图5: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全景照片

附图6:浑源国家基本气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及保护标准

附图7: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风玫瑰图

附图8:浑源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第一章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气象台站探测环境的各项规定,规范气象观测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为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顺利推进气象探测工作,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主要原则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的原则;

三、立足现状,进一步协调优化周边用地及环境的原则;

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三节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五、《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

五、《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六、《山西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七、《大同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浑源县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浑源县,隶属于山西省大同市,位于山西省东北部,地处桑干河支流浑河中上游,地处北纬39.67°~39.83°东经113.72°~113.92°之间。东接广灵,西毗应县,东南部以恒山与灵丘、繁峙县分界,北面由六棱山与云州区、阳高县相连,总面积为1968平方千米。紧靠京津,有着依托渤海、牵手晋冀蒙、对接京津冀、融入大雄安的便利条件。境内国道大涞公路纵穿南北,省道朔蔚公路横贯东西,荣乌、同源、广源、王城四条高速呈“十字”型贯穿全境,是晋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

一、地质地貌

浑源县地处黄土高原的边缘地带,地貌类型复杂,结构多样。整个地貌特征可概括为“南山北坡中盆地”。山地面积1068平方公里,丘陵面积563平方公里,盆地面积337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54%、29%和17%。域内地势起伏较大,卧羊场山海拔最高达2333米,浑河西部河床海拔最低仅1050米,相对高差1283米。境内山脉较多,主要有恒山、卧羊场山、穆桂英山、胡子岭、马鬃崖、翠屏山、抢风岭等,海拔均在2000米以上。其中恒山山脉山势陡峭,沟壑纵横,沿东北――西南走向,将全县分为南北两部分,构成浑源的地貌骨架。境内河流主要有浑河、唐河两大水系,分属海河流域的桑干河水系和唐河水系。河床年经流量为1.19亿立方米,注入永定河、海河。境内山脉为恒山山脉,它西衔雁门,东延燕云,两千米左右山峰并肩面立,号称108峰,蜿蜒起伏,奔腾如行,全县海拔高度为1050—2333米之间。

二、气候

浑源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总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天清气爽,冬季寒冷干燥。全县年平均气温7.2℃,最冷月平均气温-10.9℃,最热月平均气温22.2℃,极端最高气温39.7℃(出现在2005年6月22日),极端最低气温-31.4℃(出现在1997年1月5日)。年平均降水量为407.6毫米,年最大降水量612.3毫米(出现在1995年),年最少降水量253.4毫米(出现在2001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7月最多。无霜期年变化较大,但其呈缓慢增加趋势,平均无霜期139天,最长165天,最短98天。全年日照时数2500.3小时。年主导风向为西南偏西风,年平均风速为1.9米/秒。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冰雹、大风、霜冻、寒潮、暴雨等。

第二节社会经济

一、历史沿革

始置于西汉,定名于唐,因浑河发源于县境内,故名浑源县。浑源春秋属代。战国归赵。秦属雁门郡。西汉置崞县、平舒二县,分属雁门郡和代郡,后两县合并为崞县,属恒山郡。东汉建武年间,废崞县,置常山关(常山即恒山,因避文帝刘恒讳改名)。三国时,曹魏复置崞县。晋刘琨弃崞县予代王拓跋猗卢。北魏置崞山县,隶司州,为京畿内地。唐初为云州属地,后析置浑源县,隶应州,因地处浑河源头,故名浑源。五代后唐改浑元县,属应州。后晋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赂契丹,浑源县随州入辽。金灭辽,浑源属金,贞祐二年(1214年)升为浑源州,置县,隶西京路。元初改浑源县为恒阴县。至元四年(1265年)省入浑源州,隶大同府。明承元治,清亦因之。1912年废州为县,属雁门道。1938年2月成立浑源县人民政府,隶属我冀晋五分区察南办事处冀晋行署雁北专署。抗日战争时期县境南北山区均为我根据地,属晋察冀边区。1945年全县解放。1949年划归察哈尔省。1952年11月察省撤销,复归山西省雁北专署。1956年属晋北专署。1958年与广灵县合并,一年后又分治。1961年归雁北专署。1979年属山西省雁北地区行政公署。国务院1993年6月25日批准撤销雁北地区,此县划归大同市管辖。

二、行政区划与人口

浑源县行政区划属山西省大同市,位于山西省东北部。东接广灵,西毗应县,东南部以恒山与灵丘、繁峙县分界,北面由六棱山与云州区、阳高县相连。全县国土面积1968平方公里,辖6镇10乡213个行政村、11个社区,户籍人口34.3万,常住人口23.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2万,农村人口13.65万人,城镇化率42.58%。

三、经济发展

202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6.9亿元,增速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亿元,同比增长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4.8%;固定资产投资30.6亿元,增速5.6%;第三产业增加值32.7亿元,增速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1亿元,增速-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73元,同比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8元,同比增长7.8%。

第三章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概况与分

第一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概况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现址位于浑源县永安镇西顺村(郊外),经度113°40′E、纬度39°43′N,地平面海拔高度1079.2米,观测场大小为25×25平方米,呈正南北向,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全景见附图2。承担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现有气压、气温、地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能见度、日照、冻土、天气现象、雪深、GNSS/MET等观测设备及配套通信传输设施。

第二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历史沿革

一、站址变动情况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自1954年建站以来,历经3次迁移。1957年11月迁至浑源县城关镇“郊外”洼地,距原址西南方直线距离约3.5公里;1964年11月由浑源县城关镇“郊外”洼地迁至浑源县城关镇“郊外”;2011年由浑源县城关镇“郊外”迁站于永安镇西顺村外。站址变动情况见附表1。

二、站名变动情况

自有资料记载本站创建于1954年,站名期间共有8次变动。由最初的浑源县农场气候站变更为现在的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名变更情况见附表2。

第三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环境现状与评价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所在地域以绿地为主,周边地表物体现状情况见附表3。

一、气象站周边环境地表物体现状

本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核心区域是距气象站观测场围栏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地表主要物体现状为树木、建筑及防护绿地等。

二、气象站周边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

(一)准确性分析。目前,气象站观测场大小为25(南北)×25(东西)平方米,在距观测场围栏1000米范围内除部分树木、办公用房外,其他障碍物相对高度距离比均小于1/10,在距观测场围栏50米范围内的地表以上物体高于观测场地平面高度均小于1米。按照国家气象站的探测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观测场四周距围栏1000米范围内现有地表物体分布状况、距离、高度等基本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标准要求。场外四周空旷开阔,没有对气象探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大型锅炉、废水、废气、垃圾场等干扰源或者其他源体。由此环境中获取的气象要素观测数据资料能够较真实反映和代表当地区域内的平均气象状况,是分析浑源天气、气候以及气候变化的重要依据,是天气预测预报的基础性气象资料。

(二)连续性分析。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自1954年启用至今,虽然历经站址3次迁移,但是气象观测工作从未中断,建档气象资料保存完整,连续性资料超过60年,积累了非常宝贵的气象资料,为浑源国民经济建设发展、气候变化和气候研究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气象站四周地平遮蔽和人为障碍物情况

以观测场中心地面高度1.5米处为测量点,对观测场周边障碍物的遮蔽仰角进行测量,根据测量数据制作障碍物遮蔽、仰角现状图表,见附表4、附图4。

第四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用地规划情况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位于主城区西北方向,位置见图3。由浑源历年风向玫瑰图(见附图7)看出,最多风向频率为西西南(WSW),为保证气象探测资料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其周边障碍物必须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

按照浑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气象站所在的区域及周边用地规划以防护绿地为主(见附表5、附图8)。在距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南侧、东侧、西侧为农田,北侧主要为办公楼。

第五节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建筑物控制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气象站周边探测环境必须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标准要求,气象探测资料才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根据气象站观测场距离以及方位的不同,对地表物体的高度有不同的控制要求。

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保护标准,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1000米控制区范围内,障碍物任一点高出观测场平面(海拔高度1079.2米)的高度与距观测场围栏的距离比应小于1/10,其中距观测场50米范围内的物体相对高度不得高于1米;观测场在日出(67°42′~112°18′)和日落(247°42′~292°18′)方向内(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

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距观测场围栏不同距离建筑物控制高度、日出及日落方向区域内不同距离建筑物控制高度见附表6。

第四章  规划内容

第一节规划目标

一、规划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址应至少保持30年稳定不变。

二、规划范围

气象探测环境规划范围为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的距离为1000米。核心规划保护区以外根据规定按照遮挡仰角进行高度控制。

三、规划目标

气象探测环境专项规划将作为浑源县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本规划约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大型工程等的详细性控制依据,确保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障碍物满足气象探测要求。

第二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一、气象探测环境的定义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二、气象探测环境的总体要求

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

(一)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侵占气象设施用地;

(二)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生长高度不符合要求的作物、树木;

(三)禁止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和使用功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以及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四)禁止在气象探测站点四周设置有致使气象要素发生异常变化的干扰源;

(五)禁止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取土等活动;

(六)禁止修建高度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公路、铁路、水塘等;

(七)禁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三、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一)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见附图6)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为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的距离为1000米。

对观测场以外高于观测场地平面1米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作物等障碍物进行严格控制。

(二)规划保护区保护标准(见附图6)

⒈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与该高度点在观测场地平面的投影点至观测场围栏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之比小于1/10,且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不小于50米;

2.禁止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种植生长高度超过观测场地平面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3.在日出方向(67°42′~112°18′)和日落方向(247°42′~292°18′)范围内(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

4.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最小距离>200米,与公路路基最小距离>50米,与人工建造的水体最小距离>100米,垃圾场、排污口等其他影响源最小距离>500米;

5.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90°范围内5000米、其他风向2000米,在此范围内不应规划矿区,不应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

6.在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不应实施爆破、钻探、采石、挖沙、取土等危及地面气象观测场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

浑源县气象局在上级主管机构和浑源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发现或接到通报有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侵占气象设施用地或对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编制、审批和实施涉及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应以本规划为依据,事先书面征得县气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编制、审批和实施。发现或接到通报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取土等活动,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立即停工整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查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标准时,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气象部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和国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进行审查,对危及气象探测环境的活动,责令其停工整改。

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内森林、公园绿化的规划、建设时,事先书面征得县气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编制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查处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和使用功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其他部门在实施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或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时,应以本规划为依据,事先书面征得县气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实施;如已有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时,应立即进行停工整改。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

(一)规划控制要求。本规划应纳入浑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过浑源县气象局审核同意后,报浑源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项目建设依据。本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内,建设前应将本规划提出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作为项目设计的依据之一。

(三)部门合作协调。为使本规划能顺利实施,浑源县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和协调,共同推进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的规范化建设。

(四)落实保护责任。浑源县政府应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相结合,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气象探测环境良好发展。

(五)扩大宣传教育。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警示宣传教育,增强单位和公众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法制观念,提高单位领导干部和公众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环境良好氛围。

附件1:相关术语解释

附件2:表集

附件3:图集

附件1 相关术语解释

国家基本气象站(简称基本站):是根据全国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大多担负区域或国家气象信息交换任务,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中的主体。

地面气象观测场(简称观测场):用于安置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设施进行气象观测的专用场地。

障碍物:观测场以外高于观测场地平面1米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作物等物体。

高度距离比: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的高度与该高度点在观测场地平面的投影点距观测场围栏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之比。

遮挡仰角:从观测场围栏距障碍物最近点的地面向该障碍物可见的最高点看去,视线与视线所在地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

日出方向:所在地夏至日的日出方位和冬至日的日出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

日落方向:所在地夏至日的日没方位和冬至日的日没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

影响源:对气象要素代表性或气象仪器测量性能有影响的各类源体。

注:主要包括热源、污染源、辐射源、电磁干扰源等,如铁路、公路、水体、垃圾场、排污口等。

附件2

 

   

附表1: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址变动情况表

站址

序号

迁站时间

详细地址

经、纬度

拔海

高度

备注

1

1957111日

浑源县城关镇“郊外”洼地

113°41′E

39°43′N

1091.0

距原址西南方直线距离约3.5公里

2

1964111

浑源县城关镇“郊外

113°43′E

39°43′N

1094.0

在前址东方约1.7千米

3

201111日

浑源县永安镇西顺村外

113°40′E

39°43′N

1079.2

距前址直线距离约2.5公里

 

 

 

 

附表2: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名变更情况表

序号

变更情况

1

1957年11月,更名为山西省浑源县气象站

2

1960年5月10日更名为山西省浑源县气候服务站

3

1965年12月23日更名为山西省浑源县气象服务

4

1981年12月1日更名为山西省浑源县气象站

5

1989年1月1日,更名为山西省浑源县气象局

6

2006年7月1日更名浑源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

7

2008年12月31日,更名为浑源国家气象观测一般站

8

2023年1月1日,更名为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

附表3: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现状情况

 

45~135°

135~225°

225~315°

315~45°

0~100m

农田、树

农田、变压器

农田、附属房

农田、气象局办公楼、附属房、文化长廊、神溪山、树

100~200m

农田

农田

农田

农田

200~300m

农田

农田

农田

农田

300~400m

农田

农田

农田

农田

400~500m

农田

农田

农田

农田

500~600m

农田

农田

农田

农田

600~700m

农田

农田

农田

农田

700~800m

农田、农场、居民

农田、原金土地驾校、居民等

农田

农田

800~900m

农田、农场、居民

农田、原金土地驾校、居民等

农田

农田

900~1000m

农田、农场、居民

农田、原金土地驾校、居民等

农田

农田

 

附表4: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障碍物最高仰角登记表

(单位:度)

方位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角度

2.0

1.8

2.0

2.3

2.8

2.3

2.5

2.1

4.1

方位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角度

3.7

5.3

4.2

5.5

7.6

5.9

2.7

5.0

3.2

方位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角度

4.0

3.8

3.7

2.6

1.9

1.0

0.2

0.2

0.5

方位

270

280

290

300

310

320

330

340

350

角度

1.0

1.9

1.6

2.1

2.0

2.0

2.6

2.8

3.0

 

 

附表5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用地规划情况

     方位

距离

东(45°~135°)

南(135°~225°)

西(225°~315°)

北(315°~45°)

0~100m

基本农田、树

基本农田、变压器

基本农田、附属房

基本农田、气象局办公楼、附属房、文化长廊、神溪山、树

100~2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200~3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300~4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400~5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500~6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600~7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700~8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800~9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500~1000m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附表6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区建筑物控制高度

障碍物距离观测场围栏距离L(米)

障碍物限制高度H(米)

日出(60°54′~119°6′

日落(240°54′~299°6′)方向区域障碍物限制高度H(米)

50

1

1

100

10

8.7

200

20

17.5

300

30

26.2

400

40

35.0

500

50

43.7

600

60

52.5

700

70

61.2

800

80

70.0

900

90

78.7

1000

100

87.5

1000

----

H=L×tan5°

 

说明:建筑物控制高度为建筑物最高点相对观测场平面的高度

 

 

 

 

 

 

 

附件3

   

附图1:浑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

 

 

 

附图2: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全景图

 

 

 

 

 

 

 

 

 

 

 

 

附图3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区位图

 

 

 

 

 

 

 

 

 

 

 

 

 

 

 

 

 

 

附图4: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可视范围内遮蔽物仰角图

 

 

 

 

 

 

附图5: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全景照片

 

 

 

 

 

 

 

 

 

 

附图6: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及保护标准

 

 

 

 

 

附图7:浑源国家基本气象站风玫瑰图

 

 

      

 

说明:图中字母NNNEENE……NNW代表16方位,012345678910代表年风向频率(%)。

 

 

 

 

 

 

 

 

 

 

 

 

 

 

附图8:浑源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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