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8000/2023-00310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9 10:09
标题: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浑政办函〔2023〕50号
时效: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0:09 来源: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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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1月25日印发的《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浑政办函〔202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减灾。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暴雪、强对流、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引发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县、乡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协助工作的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各保险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等详见附表1。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应急工作组构成及职责详见附表2。

2.3.前线指挥部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可以开设前线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3应急响应

3.1监测预警

县级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监测预警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气象灾害引发的其它灾害的监测和风险预警。

根据需要,县指挥部办公室以短信、传真、明传电报等方式向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影响地政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

3.2信息报告

预报有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气象灾害并将持续,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向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准备。

监测预警组各成员单位启动部门内应急响应,加密监测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其它灾害信息,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事发地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实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3分析研判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情况,收集汇总上下游区域气象实况、预报预警信息和监测预警组灾害监测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县级气象灾害响应标准(见附表3)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并报县指挥部。

县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3.4响应分级

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暴雨、暴雪、强对流、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10种类别,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按照标准较高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3.4.1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经指挥长同意后,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启动。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有关单位会商会议,通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并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并报告县指挥部。

3.4.2Ⅲ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经指挥长同意后,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政府协助工作的副主任)签署启动。

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有关单位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应急工作组赴气象灾害发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政府报送,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和大同市气象局,并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3.4.3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政府报送,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成立前线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和大同市气象局,并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3.4.4Ⅰ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政府报送,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成立前线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开展防御救灾工作。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和人力、物力支援。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和大同市气象局,并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3.5应急值守

启动应急响应后,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由领导带班并24小时值班。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值班室设在县气象局,值班电话:0352-7225581,值班手机:18734226182

3.6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Ⅱ级及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根据需要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3.7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3.8响应结束

根据监测预报,经专家评估,气象灾害减弱或得到有效处置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同意后,结束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结束后,善后处置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2影响评估

响应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影响情况评估并上报。

4.3总结奖惩

响应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对在应急响应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5保障措施

县级气象部门负责制定全县气象灾害防御总体规划,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和评估分析,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畅通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6附图和附表

附图

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表1                                                      浑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表

 

姓名

职务

职责

指挥长

付元进

副县长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薛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执行县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防控、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乡(镇)气象灾害应对等工作。

副指挥长

刘宏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东

县气象局局长

李长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贾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亚鹏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若杨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指导广播电视台做好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并做好广播电视关于气象灾害的科普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县场供应。负责加强在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县场运行的监测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医药储备应急调拨。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监督、检查本系统学校防汛、防风、防雷电等安全。必要时组织实施避险疏散方案。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应急预警短信的全网发送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气象灾害期间灾区的治安维护,对灾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做好气象灾害应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涉及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筹措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会同县气象局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提供县城内涝监测等信息;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对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好对受灾房屋和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损害程度评估;负责监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提供交通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及交通设施,保障公路通行,协助征用应急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水情、工情的监测分析,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提供监测信息;负责对水利工程设施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方面的工作。

 

县林业局: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反馈林草火情,根据火点监测和火险气象条件等,加强对高火险地区和其他灾害性天气对林业生产影响的监控。

 

 

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县气象灾害指挥部提供农牧业生产受影响情况,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事发地游客的紧急疏散和避险工作。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发生地或影响区域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风险沟通等紧急医学救援及保障工作;根据指令和需求,协调调动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县域内各部门应对气象灾害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储备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协助灾区政府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组织督促气象灾害影响区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应急期间电力设施和长输油气管道的维护,保障受灾地区电、天然气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的制作和发布,为县指挥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影响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调配及存储。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参加抢险救灾;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

 

县供电分公司:负责供电安全保障工作,建立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应急物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

各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开展投保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教育科技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段

县水务局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能源局

县气象局

县人武部

县武警中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供电公司

各保险公司

 

 

附表2

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应急工作组组成

职责

指挥长

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全面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副指挥长

指挥部副指挥长和事发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前线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组

组长

县政府协助工作的副主任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联络、提供决策服务等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监测预警组

组长单位

县气象局

负责暴雨(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山洪、地质灾害、县城内涝、森林火险等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成员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现场抢险组

组长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中人员搜救、隐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和鉴定气象灾害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

成员单位

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医学救援组

组长单位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负责整合、调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装备、医药物资等赴灾区开展气象灾害伤病员现场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成员单位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

县公安局

负责气象灾害事发地安全警戒,疏散、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成员单位

县武警中队

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

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电力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灾民救助、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成员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新型工业化服务中心、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各保险公司

调查监测组

组长单位

县气象局

负责对事发地气象条件及灾害造成的工程设施等损坏程度进行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为气象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次生灾害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成员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新闻报道组

组长单位

县委宣传部

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管理,按照县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成员单位

融媒体中心、县新闻中心

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

县气象局

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气象、水务、农业、自然资源、环境、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和发展趋势,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抢险救灾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科学指导应急救灾工作。

成员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

 

附表3

县级气象灾害响应标准

类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1. 暴雨

过去24小时已有1个以上乡(镇)日降雨量≥150毫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降雨;或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50毫米降雨,或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00毫米降雨;或者过去24小时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降雨;或者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50毫米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降雨仍将持续。

2. 暴雪

过去24小时已有1个以上乡(镇)日降雪量≥20毫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5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过去24小时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5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5毫米降雪;或者已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5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降雪仍将持续。

3. 强对流

无此级别

无此级别

未来12小时内1个乡(镇)及以上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15mm以上的冰雹;(21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3)雷电活动并伴有17m/s及以上的雷暴大风。

未来24小时内1个乡(镇)及以上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1)3mm以上的冰雹;(21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3)雷电活动并伴有17m/s及以上的雷暴大风。

4. 寒潮

预计未来48小时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20℃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预计未来48小时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预计未来48小时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预计未来48小时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5. 大风

无此级别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大风天气。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平均风力达6-7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大风天气。

预计未来24小时有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平均风力达5-6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大风天气。

6. 沙尘暴

无此级别

无此级别

预计未来12小时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1个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7. 高温

无此级别

无此级别

过去48小时2个以上乡(镇)已出现最高气温≥37℃,且有1个乡(镇)出现最高气温≥40℃,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

过去48小时1个以上乡(镇)已出现最高气温≥37℃,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

8. 气象干旱

5个以上乡(镇)已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3个以上乡(镇)已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5个以上乡(镇)已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3个以上乡(镇)已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9. 霜冻(包括秋季初霜冻和春季终霜冻)

无此级别

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预计未来24小时3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10. 大雾

无此级别

无此级别

预计未来24小时3个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3个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附表4

名词术语

 

名词

解释

暴雨

暴雨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到或超过50毫米且小于100毫米的降水。

暴雪

暴雪是指雪花、冰晶、冰粒等固体降落到地面,且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到或超过10毫米且小于20毫米。

强对流

强对流是指发生突然、天气剧烈、破坏力大,常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强烈对流性的灾害性天气。

寒潮

寒潮是指来自高纬地区的寒冷空气向中纬度地区侵袭,造成沿途地区大范围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且降温达到一定标准的天气现象。

大风

大风是指阵风风力大于17.1/秒的风。

沙尘暴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低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高温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

气象干旱

气象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某时段内,由于蒸散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地表水分短缺的现象。)[GB/T 204812017,定义3.1

霜冻

霜冻是指地面最低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的天气现象

大雾

大雾是指地面层空气中悬浮的大量水滴或冰晶微粒的结合体,使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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