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浑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目 录
前 言 1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2
(一)地质灾害及隐患现状 2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3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4
(四)地质灾害防治所面临的形势 6
二、规划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8
(三)规划目标及任务 10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 13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13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4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7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思路 17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18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23
五、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26
(一)行政管理保证 26
(二)制度保证 26
(三)资金保证 27
(四)宣传教育保证 28
六、附 则 30
前 言
大同市浑源县位于山西省东北部的大同市东南,境内三面环山,总体轮廓呈现为由东南向西北的簸箕状。近年来,浑源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镇规模迅速扩大,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突发性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适应浑源县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科学有效地做好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依据《浑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94号令)、《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制定《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浑源县所辖行政区域,总面积1966km2。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自2021年至2025年。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存环境造成破坏或损失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隐患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诱发的可能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存环境造成破坏或损失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包括具有潜在威胁的不稳定斜坡。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及隐患现状
1.地质灾害及隐患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
截至2020年浑源县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共55处,其中滑坡5处,崩塌23处,泥石流20处,地面塌陷7处。地质灾害的发生一般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诱因,自然因素地质灾害以暴雨形成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人为因素地质灾害以崩塌、地面塌陷为主。
(2)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
浑源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规模等级划分有大型3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1处),中型19处(崩塌7处、滑坡4处、泥石流6处、地面塌陷2处),小型33处(崩塌16处、滑坡1处、泥石流12处、地面塌陷4处)。
(3)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受地质地貌环境的制约,浑源县地质灾害在地域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主要表现为:东北高西南低,南北两侧高于中间,南北山前均形成垂直于盆地走向的倾斜地形,中央呈平原状态。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如下:青磁窑镇11处,占总数的20%;大仁庄乡6处,占总数的10.9%;恒山风景名胜区、千佛岭乡和王庄堡镇各分布5处,各占总数的9.1%;南榆林乡、东坊城乡和沙圪坨镇各分布4处,各占总数的7.3%;蔡村镇3处,占总数的5.5%;永安镇、西留村乡和吴城乡各占2处,各占总数的3.6%;驼峰乡和裴村乡各占1处,各占总数的1.8%;下韩村乡、官儿乡和西坊城镇3个乡镇无灾害点分布。
2.地质灾害危害及潜在地质灾害威胁
浑源县目前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共55处,地质灾害及隐患对839户2243人,房屋2007间,耕地1490亩,道路2250m造成威胁;潜在经济损失2356.8万元。
3.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分级
浑源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险情等级划分有大型1处(为泥石流),中型6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3处),小型48处(崩塌23处、泥石流16处、地面塌陷4处、滑坡5处)。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浑源县地质灾害兼具自然及人为因素引发,近年来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引发较多的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灾害。
1.采矿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截至2020年底浑源县境内确定7处地面塌陷,分布于境内6个乡镇中,主要分布在煤矿开采区。7处采空塌陷区内,2处为巨型露天采坑伴生裂缝所引起,5处属煤矿采空冒顶型塌陷。因本县煤矿开采历史较长,大多数采煤沉陷区的地面塌陷基本趋于稳定,个别现采煤矿的采空塌陷尚有一定的滞后期,预测在规划期内因以往采空区塌陷而产生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有趋稳的趋势。
2.泥石流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截至2020年底浑源县境内确定泥石流沟谷20条,分布在境内11个乡镇,其中东坊城乡、千佛岭乡、王庄堡镇和沙圪坨镇各3处,其余7个乡镇1-2处。
浑源县构造运动强烈,基岩山区大面积抬升隆起,坡陡沟深,泥石流物源丰富,固体废弃物多以填充沟谷的方式排弃,阻塞地表水流,在极端降雨条件下易暴发泥石流灾害。预测在规划区内泥石流地质灾害有增加的趋势。
3.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截至2020年底浑源县境内确定崩塌地质灾害及隐患共计23处,有8处崩塌为切坡修路所造成的崩塌灾害,主要集中分布在浑源县永安镇至青磁窑镇G239国道路段和南榆林乡至大仁庄乡S203省道路段,11处为村庄切坡建房所致,3处位于浑源县恒山风景区内,1处为采矿堆渣所致。
截至2020年底浑源县境内确定滑坡及隐患点5处,集中分布在浑源县大仁庄乡、青磁窑镇和王庄堡镇,主要发育于公路两侧山体的斜坡地带或支沟的两侧边坡,分布范围较小,稳定性差或较差。
随着浑源县矿业开发的停止和基础设施稳定的建设,预测规划期内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趋于平缓,但地质灾害仍是今后防治工作的重点。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21年7月30日,浑源县由原有的64处地质灾害核减为现有地质灾害55处,共核减14处(崩塌1处、滑坡4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4处)地质灾害,新增5处(崩塌3处、泥石流1处、滑坡1处)。
1.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并建立了地质灾害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根据《山西省浑源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和《山西省浑源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基本查明了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和危害程度,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专业化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确定山西省第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为我县地质灾害技术服务支撑单位。根据《山西省浑源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开展了多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大同市浑源县汛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2021年)》、《大同市浑源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2021年)》、《大同市浑源县汛后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2021年)》及《大同市浑源县冰雪消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报告(2021年)》,主要巡查浑源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健全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完善“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为浑源县政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因灾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是明确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自然资源、财政、住建、交通、民政、水利、应急管理、气象、地震、教育、文旅、卫健及相关乡镇等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的分工,各司其职;二是将技术支撑单位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体系并制定了应急响应制度和流程,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三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详查应急预案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四是完善了冻融期、汛前、汛期、汛后地质灾害负责人巡查、监测、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加强技术支撑人员巡查力度,保证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有效开展。
3.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全县已查明的5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及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编制了“防灾预案表”;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明确了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技术负责人并标明撤离路线及预警方式;在辖区内的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选取13处安置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和3处安置地质灾害专业型监测预警设备;同时每年组织县、乡、村地质灾害负责人及监测人员进行了地质灾害监测、防灾知识培训,防灾避险初见成效。
4.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危险性评估工作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是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摆脱地质灾害威胁的有效手段。“十三五”规划以来,县政府共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庄1个,共计115户,有效的预防了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地质灾害防治所面临的形势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浑源县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人类工程活动的快速发展除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外,同时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未来一段时期内,浑源县地质灾害虽然趋于平稳,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2.生态文明建设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6大"新"目标之一。其目标是:自然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精度、广度、深度尚不能满足防灾减灾的要求;群测群防及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专业监测有待加强;当地群众的防灾意识有待提高;威胁集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应加快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二、规划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相关内容融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监测、治理、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地质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为标准,以保护地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明确乡镇的防灾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分类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对人为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2.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为最高价值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业务链的重心前移,按照“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有效避险”的要求,完善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坚持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防治重点部署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总体上优先部署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逐步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工作。
4.坚持“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原则
坚持城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作为基础,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的居民点,特别是对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地丘陵区的居民点实行搬迁,实现避灾、脱贫和改善生态环境三结合;对危害程度高、威胁人员多、潜在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实现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相结合。
5.坚持“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
坚持常规方法和高新技术相结合,着力提高监测预警科技水平,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能力和水平。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适时检查评估防治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实施动态管理,争取防灾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三)规划目标及任务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完善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通过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工作以及地质灾害巡查和年度核查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状况,进行查漏补缺、信息变更,实时更新山西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提高地质灾害管理能力和群测群防与应急救援水平;实施重点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安装,纳入市县地质灾害实施监测平台;通过监测预报、应急避险、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的危害与损失,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全面遏制,形成积极、主动、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
2.任务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工作
围绕浑源县“十四五”的发展战略和经济布局,深入调查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完成浑源县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风险性评价等综合研究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修编。重点加强风景名胜区、城镇规划建设区块、中小学校舍、废弃矿山、公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地质灾害孕育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为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及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气象险预警体系建设
健全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搭建地质灾害监测平台,以已知的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基础,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在重点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充实监测人员和技术力量,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灾害性天气时实时监测、评价和预报警。由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水利部门合作,及时掌握时段降雨量值,并即时将预警信息以手机短信、电话或广播等形式发布通知各监测相关责任人注意防范。“十三五”规划期,已经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10处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和3处专业型监测预警设备;“十四五”规划期,继续对3处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设备,搭建地质灾害监测平台。
(3)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建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参加,技术支撑人员辅助的应急组织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响应及时的应急反应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完善和充实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县政府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并做好抢险工具及物资储备,灾害来临时快速抢险。
(4)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方案并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防治
按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浑源县5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隐患消除方案,然后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防治难度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实际情况,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规划期间重点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较大的大磁窑村北崩塌、大磁窑村南崩塌、王庄堡镇下牛还村村西滑坡实施搬迁避让工程。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工作,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对易发区内进行的城市规划、村庄选址、交通、水利、电力、企业及住宅等建设场地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建设项目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和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评估。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本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区域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合理划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将浑源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成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三级。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高易发亚区(A1)分布在北部的吴城乡、西留村乡东北部、南榆林乡中北部和蔡村镇北部,面积176.85km2,占全县面积的9.00%。该区内共发现地质灾害9处,其中崩塌5处、地面塌陷3处、泥石流1处。高易发亚区(A2)主要分布于浑源中南部的永安镇、青磁窑镇、大仁庄乡、千佛岭乡和王庄堡镇,面积166.75 km2,占全县面积的8.48%。该区内共有地质灾害20处,其中包括崩塌12处、滑坡3处、泥石流4处和地面塌陷1处。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中易发亚区(B1)分布在浑源县西部的西坊城镇、裴村乡,中部的东坊城乡、青磁窑镇及南部官儿乡和千佛岭乡的北部,面积215.68km2,占全县面积的10.97%。该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5处,其中泥石流4处、崩塌1处。中易发亚区(B2)分布在浑源县北部沙圪坨镇、东部的大仁庄乡及东南部的千佛岭乡、王庄堡镇,面积541.2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7.53%。该区内灾害灾种较全,共发现地质灾害16处,其中泥石流7处,滑坡2处,崩塌4处,地面塌陷3处。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低易发亚区(C1)分布于境内西北部,包括沙圪坨镇、吴城乡、蔡村镇、下韩村乡、南榆林乡、永安镇、西留村乡、驼峰乡,面积219.13km2,占县境总面积的11.15%。该区内共发现地质灾害4处,包括2个灾种,其中泥石流3处,崩塌1处。低易发亚区(C2)分布于境内西南部,涉及青磁窑镇、千佛岭乡、官儿乡和王庄堡镇,面积达278.04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4.14%。该区内未发育地质灾害,但是区内海拔较高,地质环境条件较差,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进行,遇强降雨可能会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C3)分布于浑源县平原区及东北部低山丘陵区,面积368.2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8.73%。涉及沙圪坨镇、吴城乡、永安镇、东坊城乡、西坊城镇和驼峰乡。该区内共发现地质灾害1处,为泥石流。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浑源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及分布区域,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I)
重点防治区分布在青磁窑镇国道G239两侧地带,面积约7.57km2,占浑源县面积的0.39%,灾害点数量共计11处,其中,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防治措施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在汛期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灾情及时封闭、撤离。对险情较大灾害及时进行工程治理或避让搬迁。
2.次重点防治区(II)
次重点防治区面积约270.04km2,占浑源县面积的13.73%,灾害点数量共计40处。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防治措施以群测群防、排危除险为主。共划分5个次重点防治区。
次重点防治区(II1)
主要分布在永安镇东部山区、东方城乡东北部山区、青磁窑镇南部沟谷山区和王庄堡镇山区沟谷,面积约179.31km2,占浑源县面积的9.12%,灾害点数量共计22处。该区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防治措施主要为群测群防与监测预警并行。在汛期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灾情及时封闭、撤离。对险情较大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或避让搬迁。
次重点防治区(II2)
分布在大仁庄乡沟谷、山区,面积约50.71km2,占浑源县面积的2.58%,灾害点数量共计6处。该区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防治措施主要为群测群防与监测预警并行。在汛期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灾情及时封闭、撤离。对险情较大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或避让搬迁。
次重点防治区(II3)
分布在沙圪坨镇西北部山区,面积约22.52km2,占浑源县面积的1.15%,灾害点数量共计3处。该区灾害类型为崩塌、地面塌陷隐患,防治措施主要为群测群防与排危除险并行,目前在汛期要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灾情及时封闭、撤离。
次重点防治区(II4)
分布在南榆林乡、吴城乡黄土沟谷和蔡村镇露天采坑附近,面积约15.66km2,占浑源县面积的0.8%,灾害点数量共计8处。该区灾害类型为崩塌、泥石流隐患,防治措施主要为群测群防与排危除险并行,目前在汛期要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灾情及时封闭、撤离。
次重点防治区(II5)
分布在裴村乡南部山区,面积约1.84km2,占浑源县面积的0.09%,灾害点数量共计1处。该区灾害类型为1处泥石流隐患,防治措施主要为群测群防与监测预警并行。对于在潜在泥石流沟谷增加沟坡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疏通河道。
3.一般防治区(III)
一般防治区面积约1688.39km2,占浑源县面积的85.88%,为浑源县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山区及平原地区,灾害点数量4处。区内灾害类型为3处泥石流,1处崩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在雨季和春季冰雪消融期要对公路及人口集中的城镇、村庄定期巡查,修路和建房可能会造成崩塌,临时安排工程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思路
1、政府主导行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强化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领导责任,落实县级实施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主动作为,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明确采矿权人责任与义务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实施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矿渣,治理崩塌、滑坡等隐患,恢复植被、土地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实施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应当采取回填等措施,对采空区进行治理;造成地面塌陷的,应当平整、复垦土地,改良土壤,保护耕地。
3、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防治工作
努力打造“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的形式筹集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进展。创新体制机制,营造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环境和活动空间,促进社会力量更好发挥作用。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评价工程、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避让搬迁与治理工程等。结合浑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合理配置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突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
1.地质灾害调查风险性评价工程
(1)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
2021年6月,山西省浑源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已完成并提交。
(2)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①规划期间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制度,每年开展冻融期、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工作。
②根据调查结果实时更新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3)深化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
在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严重的城镇、人口聚集区,部署开展重点集镇的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在重点集镇周边,部署开展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完善全县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充实监测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监测设备、通讯设施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
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县有监测站、乡镇有负责人、行政村有具体责任人,5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有专人监测,并设立明显的地质灾害警示标志,明确预警信号。
(2)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规划期间,县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水利部门要合作开展浑源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实现与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联网,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
(3)安装地质灾害预警设备并搭建地质灾害预警平台
规划期内,在浑源县境内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13处安置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和3处安置地质灾害专业型监测预警设备,搭建并联网进入县市的地质灾害预警平台体系。
3.应急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
完善浑源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及值守值班相关制度。建成由县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局及市属相关职能部门及地勘技术支撑队伍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和由县、乡、行政村相关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2)加强应急装备建设
配置必需的交通、通信、救援等应急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需的生活物质和医疗用品储备,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基本满足现场应急调查、监测、快速评估和生活及安全保障的需要。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
(3)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实现与省、市应急网络的互联,满足远程应急会商需求。在汛期“七上八下”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服务。
4.综合治理工程
(1)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部署原则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确定坚持以下原则:
①依据本规划目标任务,提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消除隐患方案;
②遵循“以人为本”优先安排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治理效益显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适时启动应急处置工程;铁路、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实施的各项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依据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和防治工程部署原则,结合浑源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乡镇意见,地质灾害工程防治项目规划实施时,应按有关规范进行项目的勘察、设计,确定治理工程方案和工程量。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规划实施时,应进行详细的调(勘)查工作,确定合理的搬迁对象,并对拟搬迁目的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对浑源县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治措施,规划期间重点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较大的威胁的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和搬迁避让工程;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工作,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
5.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1)落实法规标准、建立完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完善以政府部门管理为主体、以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预报为辅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2)地质灾害防治培训
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培训,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可以逐步提高全体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针对性、有效性,对于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培训可以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区的人民群众如何选择撤离的最佳路线和安全地带。
宣传培训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作用,制作成专题片、动画、漫画、短剧等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利用各村文化广场张贴宣传画、漫画等。对县、乡(镇)、村等有关负责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每年组织进行专门的培训。
(3)完善以县政府为主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财政、住建、交通、民政、水利、应急管理、气象、地震、教育、文旅、卫健等各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完善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运行机制。
健全县地质环境监测机构,逐步配置专业监测设施和相应交通、通讯工具。明确相关驻地企业(单位)特别是矿山企业对其驻地(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将相关企业(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机构纳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运行保障能力。
(4)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规划期内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防治、不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①首先选择无地质灾害的地带进行工程建设;
②若无法避开时选择地质灾害相对弱发育的地带,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以保证工程建设自身安全;
③若建设项目有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发生时,必须提出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从源头上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
④在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地带严禁进行工程建设。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匡算
本期规划要投资的工程为基础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资和防治工程投资两部分。由于目前尚没有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费用标准,本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类比近年来我省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估算,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共计1156.12万元,其中:基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68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471.12万元。
(1)基础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
①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100万元;
②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50万元;
③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130万元;
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60万元;
⑤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设80万元;
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费65万元;
⑦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150万元;
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补助资金50万元。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估算
根据省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民安居工程“一启动三加快”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居发〔2014〕4 号)文件规定,全省地质灾害村庄搬迁户均12.08万元。规划大磁窑村2处隐患点搬迁16户、王庄堡镇下牛还村1处隐患点搬迁23户,共计39户,共需投入资金约471.12万元。
2.资金筹措
(1)资金筹措原则
①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基础上,分别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基础调查等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在规划实施时具体处置,生产矿山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矿山企业出资治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地质灾害、已闭坑矿山或采矿责任人灭失矿山引发的地质灾害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则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渠道筹资;
④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与异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示范等工程相结合,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筹措资金;
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与城市防汛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新农村建设、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相结合,由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筹措资金;
⑥基础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县政府按本规划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安排资金;
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可通过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及采矿权出让价款、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渠道筹集。也可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出资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资金保证措施
①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出资进行治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治理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治理。
②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县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县财政应列支专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用于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和应急处置,为县、乡(镇)基层管理人员配备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工具、通信、监测设备和救灾物资,对在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县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异地搬迁、土地整理、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等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要认真做好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山西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五、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规划实施保证措施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保证措施、制度保证措施、资金保证措施、宣传教育保证措施四个方面。
(一)行政管理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人民政府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年度计划,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和政绩评价。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监管”三到位。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浑源县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财政、住建、交通、民政、水利、应急管理、气象、地震、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其监管检查,形成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合谋共管的氛围,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加强对《规划》的管理。建立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领导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和监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
(二)制度保证
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和充实相关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规划等相关文件,并依照法规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危险性评估、“三同时”及资质管理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值班、灾情速报、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地质灾害信息发布等,使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实行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制。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财政、住建、交通、民政、水利、应急管理、气象、地震、教育、文旅、卫健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除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外,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金保证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基础上,由人民政府负责申请和筹资,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保障机制,专款专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查和管理。原则上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申请国家财政补助,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申请省人民政府财政资金,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申请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资。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筹资。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在规划实施时具体处置,矿山生产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矿山单位出资治理,已闭坑矿山或采矿责任人灭失矿山引发的地质灾害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渠道筹资。危及铁路、公路、水利、通讯、矿山和企业等安全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经费,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的单位负责。基础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按本规划列入省级和市、县级财政预算,由政府安排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的同时,可通过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多渠道筹集,也可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投资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宣传教育保证
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与防治常识宣传,提高灾区人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和抗灾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借助“气象日”、“环境日”、“地球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日为契机,以本《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中心内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能力。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乡(镇)、农村、学校、厂矿企业及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灾害隐患点附近的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识灾、报灾、避灾、救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地区的村镇干部办好群测群防培训班,增强群测群防人员的防灾救灾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抗灾水平,不断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六、附 则
本《规划》经浑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规划》自批准颁布之日起生效,具法定约束效力。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客观情况需要修改时,由浑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见,报浑源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规划》由浑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每五年修编一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附图、附件、附表四部分组成。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是规划的主干部分。
2.规划附件:规划附件即为本规划详细的编制说明。
3.规划附图:规划附图成图3幅,一是地质灾害分布图;二是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三是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4.规划附表:
浑源县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一览表
浑源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监测与防治分级及分期安排方案
拟搬迁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分布统计表
浑源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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