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浑源县
发布日期: 2023-05-25 15:41
标题: 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浑政发【2023】3号
时效:

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15:41 来源:浑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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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浑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浑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战略,以巩固脱贫成果为导向,以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稳步有序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努力走出一条浑源特色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强化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下达进度、支出进度、用途和使用绩效。

(二)基本原则

1、“十四五”规划和县级“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行业年度规划需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做好巩固统筹整合资金和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相匹配,引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

2、把握重点,突出实效。结合实际,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涉农资金在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把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整合资金要优先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

3、运行规范,强化监管。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三)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坚持“城乡融合、点线结合、梯次打造、区域推进、整体提升”的基本原则,举生态文化牌、建特色休闲城、走旅游康养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实现全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必须与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需要”战略平稳过渡、紧密无缝对接重点投入支持产业发展、必要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确保: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效推进;三提高:即提高资金管理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需要工作成效。

二、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根据中央及省、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的规定要求和全县“十四五”乡村振兴建设要求,按照“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统筹整合办法,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23年我县年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8978.31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及使用方向

2023年全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安排及使用主要用于以下三个大类项目:

1、用于农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5942.1834万元。主要用于小杂粮、中小药材、经济林木、经济作物及特色种植产业补贴、易地移民搬迁后续产业、乡村旅游和养殖产业项目。

2、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35.9266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饮水提升、村内道路硬化等,以及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用于交通补贴、教育培训900.2万元。主要用于“雨露计划”补助、交通补贴项目。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合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各项目资金主管单位、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责任,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统筹整合工作事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高位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协作推进整合

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浑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和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求及项目库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建设项目并报县政府审定;县财政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负责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并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农办备案;县财政局负责建立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规定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县审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和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的严格监管。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完善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解决整合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通报整合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十四五”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任务的有效衔接。三是切实加快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要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责任主体,督促其加快项目实施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或挪用。责任部门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四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认真落实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库建设、公告公示制度等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同时,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工作。

(四)全面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推行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应将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后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要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整合项目的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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