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浑源县统计局结合有关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浑源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浑源县永安镇玄武大道东街(原农业开发办)号,邮编:037400;电话:0352—832209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发布统计公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局统计业务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对统计公报、经济指标,以及其他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为了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安排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如下:一是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尚不够多样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广度与深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通过细化信息分类、增加公开领域、优化信息展示等方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注重量质并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性。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更新的频率和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监督与评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改进。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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