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能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浑源县能源局结合有关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浑源县能源局联系(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11号,矿山救护队二楼,邮编:037400;电话:0352—83235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依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圆满地完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县能源局通过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条,其中财政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视频解读1条、图文解读1条、文字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
2024年,县能源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2024年,县能源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到上网公开内容合法、及时、有效,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未出现不良信息上网,以及保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能源局以县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浑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民知情权。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县能源局局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未经审查不得公开”,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能源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和完善,政策解读不及时。需进一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用足用好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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