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89号,邮编:037400;电话:0352—83234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圆满地完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7条。其中:开展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公告1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1条,《恒山黄芪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1条,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到上网公开内容合法、及时、有效,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浑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民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未经审查不得公开”,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领会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三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充实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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