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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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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0 11:53
标题: 浑源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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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53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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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依据“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机构职能、重大决策、规划、财政预算、决算、审计业务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均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查询便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抓具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上报公开信息,以此保障门户网站每周有动态、实时更新,确保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能准确进行搜索。方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和进程。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和审核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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