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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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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07 11:11
标题: 浑源交警进村入校开展《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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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交警进村入校开展《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9-07 11:11 来源:北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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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美丽乡村行”和“开学第一课”,组织民辅警深入乡村、走进校园,开展《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覆盖、面对面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结合辖区农村道路通行特点和学生上下学出行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电动车上牌管理、头盔佩戴、禁止载人、禁止改装、通行规则、违法处罚标准六大核心内容开展普法宣讲。

针对在校学生,民辅警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重点宣讲新规硬性要求,明确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车、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骑行严禁载人、骑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等关键条款。同时结合经典案例,以案说法细致讲解闯红灯、逆行、超速、骑车玩手机、多人同乘、私自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巨大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摒弃骑行陋习,树立守法、文明、安全的出行理念。

针对农村群众、村民驾驶人,民辅警依托“美丽乡村行”活动,深入各村主干道、村口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面对面普及新规内容,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闯灯逆行等违法对应的处罚标准,让群众清楚法规、明白后果、敬畏规则。同时提醒农村驾驶人坚决杜绝农用车载人、面包车超员、电动车随意横穿道路等危险行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通过面对面讲解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细微交通陋习背后的巨大安全风险,主动摒弃危险出行习惯,自觉规范骑行。

本次进村入校宣传活动,将法规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安全知识,进一步扩大了《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社会知晓率、覆盖面和震慑力,有效纠正了群众和学生长期以来的侥幸心理、不良骑行习惯,提升了群众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李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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