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2026年国家统计局浑源调查队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基层统计调查辅助力量,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浑源县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浑源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浑源调查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
统计辅助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名额
3名
(三)工作地点
国家统计局浑源调查队(浑源县城)
二、招聘对象
专项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三)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五)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六)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七)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三、报名资格
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除规定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基础条件外,同时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调查统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等基本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到期退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相关待遇。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内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给予相关待遇。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全程免费办理,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服务费等任何款项,请勿轻信各类收费代办、中介服务。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报名)。
(二)报名地点:
地址:浑源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咨询服务电话:7224698(工作时间拨打)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现场领取)(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审核通过后,需将认定信息录入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就业困难认定”模块中,否则视为无效)、《浑源县招聘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所需表格从公告附件自行下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相关证明(高等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根据不同就业困难类型情况,报名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或有关部门相应证明材料;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就业创业证》(一年以上失业登记状态);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
4、持证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一年以上失业登记状态);
5、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提供本人父母及其他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已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有关证件)、《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状态);
6、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就业困难认定类型提供相应资料。
六、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接收报名材料后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根据情况列入失信记录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签订劳动协议
资格审查结束确定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按照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上岗工作条件,没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
浑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

晋公网安备 140225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