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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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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6-08 17:04
标题: 浑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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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17:04 来源:浑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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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张福,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浑源县老区建国中学家属楼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第00004324,面积:260平方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四)中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产权人段一村,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浑源县迎宾东街世纪龙鼎南区5号楼2单元4西门房屋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00014049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四)中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现申明以上产权证作废。上述产权人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对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浑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0352-8474934),逾期无异议,将核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浑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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