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民政局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公告
因我局年度招标采购项目多,任务大,且涉及多个业务领域,为有效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行政资源,进一步规范我局招标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六部委34号令,2026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择优选用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浑源县民政局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二、委托事项及服务期限
本次公开择优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一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服务期内,我局需要实施各类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均由选用的3家代理机构承接,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招标前期咨询、招标方案拟订、发布招标计划;
(二)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审核,确保不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发布,保证招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开标、评标活动组织及现场服务,规范记录开标、评标过程,协助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协助定标、合同签订、资料归档(档案保存期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招标全过程相关工作。
(六)严格遵守招标代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履行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的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能提供从业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
(四)参加本次报名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因违反招标代理相关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能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近一年具有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不少于1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项目名称、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让、出借、出租代理业务资格,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七)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八)已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相关业务。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8月28日18时止,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送达至浑源县民政局: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慧升 联系电话:13994413076
联系邮箱:478649826@qq.com
地址:浑源县民政局
六、遴选要求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办法:我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量化打分,重点核查机构合规性、从业人员资质、业绩真实性、信用状况及服务方案可行性,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择优选取。
(三)遴选数量: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
(四)评审地点:浑源县民政局会议室
(五)评审时间:2026年8月31日15时00分。
七、遴选公示
评审结束后,拟选用的3家代理机构名单将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与选用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禁止性行为及违约责任。
八、入围管理
(一)入围后,我局根据各招标机构的日常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分配采购项目。
(二)具体入围代理机构的选取,将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采购人自行从入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中选取。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选取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本次公开选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及评审费,各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选用机构服务期内若出现违规操作、服务质量不达标、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等情况,我局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按规定补充选取新的代理机构。
(四)选用机构服务期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本公告及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服务期内,选用机构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局,并按规定更新省级平台登记信息。
(六)我局不承诺入围机构一定获得具体项目的代理业务;
(七)凡对本次征集活动提出的询问,请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
特此公告。
浑源县民政局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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