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22 11:14
标题: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文号:
时效: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2 11:14 来源:浑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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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恒明、穆玉香、毕鸿兴、毕春春、毕鸿利、毕鸿胜:

你们向浑源县人民政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运单号:1222746004507),经审查发现,你们均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材料不全,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因邮政无法送达相关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浑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恒山南路浑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行政复议办公室)领取附件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浑政复〔2026〕47号).pdf

浑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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