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公安监管责任 筑牢安全稳定底线——访浑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勇
编者按: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发展底线、安全红线。为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举措,夯实责任,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营造全县上下抓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从本报及公众号从本期起开辟《安全生产访谈》栏目,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现身说法,介绍本单位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举措、履职情况。
▷记者:今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首先请您谈一谈,公安局是如何落实监管职责,推动治本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的?
▷刘勇: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公安工作突出位置,细化公安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危爆物品管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行业场所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任务分工,厘清各警种、各派出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杜绝监管盲区和责任空转。我们紧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聚焦公安管辖领域突出安全问题,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将安全事故苗条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压紧压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倒逼企业和行业场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自查整改隐患,从源头夯实安全根基。
▷记者:我们都知道,公安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面广、风险隐患复杂,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咱们公安局在危爆物品、特种行业这些重点领域,都开展了哪些常态化监管工作?
▷刘勇:一是在民爆物品安全上,首先,我们坚持把好购买审批、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在购买审批环节,坚持单位和人员资质不符合条件不审批,重大隐患不整改不审批;在运输环节,严格监督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杜绝酒驾醉驾、疲劳驾驶、驾驶员行为异常驾驶和车辆带病行驶,杜绝非民爆运输车辆运输民爆物品;在储存环节,严格落实民爆库房“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雷防”六防措施,指导涉爆单位规范登记各类台账,确保库房不发生被抢被盗和流失问题;在爆破现场使用环节,监督爆破作业单位做好爆破前安全告知、现场看守、爆破警戒、人员、机械有序撤离、规范装药、爆破,爆破后二次安全排查等全程安全监管,全部爆破安全和民爆物品不外流,全部用于爆破作业。其次,日常开展民爆从业单位日常检查时,同步核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防设施运行、现场作业规范等情况,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一次检查,全面整改隐患。另外,我们依托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全程监控民爆物品流向,对异常运输、逾期未核销等业务异常数据,同步触发安全风险预警,第一时间落地核查,防止流向异常演变为安全隐患。
二是在行业场所安全上,我们按照公安监管职责,除监督旅馆业、歌舞娱乐洗浴、九小场所规范经营外,针对治安风险高发的实际情况,核心管控“黄赌毒、未成年人准入、超时经营、场所安防”四大风险点,今年以来,针对异性有偿陪侍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黄赌毒”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取缔关停无证经营歌舞厅1家、责令停业整顿歌舞娱乐场所3家、旅馆1家。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督促行业场所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保证员工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及时更换过期消防灭火器;大力整治挤占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应急通道畅通。
▷记者:安全生产重在源头治理、防患未然。从“事后处置”变为“事前预防”,您可以说一说县公安局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上,有哪些具体举措吗?
▷刘勇:安全监管重在源头、贵在预防。现在安全生产工作也着重推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核心是把风险隐患找出来,从根源上减少隐患产生的土壤。我们坚持区分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始终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防线,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为抓手,力争做到隐患不反弹,阻断风险隐患向事故转化的路径。组织治安大队与属地派出所,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交叉互查、暗访抽查,重点核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倒查企业自查质效,防止涉爆企业“查而不细、治而不实”,真正实现“风险不升级、隐患不扩散、事故不发生”。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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