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浑源县信访局结合有关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浑源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浑源县永安镇玄武大道西街,邮编:037400;电话:0352—832345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浑源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信访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2条,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访局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等要求,切实保证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信访局通过优化平台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加强网络防护,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监督保障方面,信访局形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结合社会评议结果和工作实际,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还会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存在一定滞后,未能做到信息的第一时间公开;二是缺乏足够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导致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困难。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等方式,确保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公开;二是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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