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8000/2025-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浑源县
发布日期: 2025-01-21 17:21
标题: 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文号: 浑政发【2025】2号
时效:

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1 17:21 来源:浑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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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浑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浑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浑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为基本要求,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要内容,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构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处理利用体系,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浑源县畜禽养殖全面绿色循环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1.2 规划背景

我国畜牧业在持续稳定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畜禽养殖量的逐步增加,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个主要内容。

2022年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指出,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是统筹协调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源头预防养殖业污染的重要抓手,也是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强化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

1.3 规划程序

(1)确立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提出编制方案。

(2)开展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划任务、措施、重点工程等,形成规划研究报告;起草规划文本,绘制规划图件和图集。

(3)广泛征求政府部门、专家、畜禽养殖场户和社会公众意见。

(4)依法定程序颁布实施,并报送上级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

1.4 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强化监督

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畜牧业发展要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发挥监督执法倒逼作用。

(2)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

(3)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畜禽粪肥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1.5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

1.6 规划范围

浑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范围为行政辖区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包括永安镇、西坊城镇、蔡村镇、青磁窑镇、沙圪坨镇、王庄堡镇、东坊城乡、裴村乡、驼峰乡、西留村乡、下韩村乡、南榆林乡、吴城乡、大仁庄乡、千佛岭乡、官儿乡,共16个乡镇。

1.7 技术路线

本规划的技术路线主要由政策导向分析、现状及问题分析、防治对策、规划编制这四部分组成。通过对国家、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的分析,开展收集资料和现状调查工作,分析畜禽养殖生产、污染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承载力以及环境管理现状,基于分析结果,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开展规划的编制,形成规划报告。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见图1.7-1。

第三章  规划目标

3.1 规划目标

3.1.1 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坚持还田利用和种养平衡为导向,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推进标准化养殖,因地制宜地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种养结合紧密、粪污高效利用、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畜禽养殖业的绿色健康发展。重点是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规模化养殖率,建设完善畜禽养殖户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健全粪污转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法治监管,落实养殖场户对畜禽粪污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粪污去向的监管措施。

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1)台账制度,是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确保养殖过程可追溯以及实现科学养殖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2)量化制度,通过对畜禽养殖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管理,以提高养殖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方式。

2、完善畜禽养殖治理体系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旨在有效处理和利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系统。

(2)畜禽粪污转运体系,是将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安全、高效地运输到处理地点或利用场所,包含收集设施、储存设施、运输设备、转运站点等。

(3)种养平衡体系,是将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主要包含资源循环利用,养分平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

3、提升治理能力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重点治理土地承载力超载和对环保要求高的乡镇,逐步扩大到其他区域。

3.1.2 规划指标

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畜禽养殖规划指标主要包括4项约束性指标。包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畜禽养殖规划约束性指标中,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是指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浑源县目前无采用达标排放模式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为了对后期可能新建的采用达标排放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管理,目标值设定了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指标。

浑源县畜禽养殖规划指标现状及2030年规划目标值如表3.1-1所示:

表3.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中期目标

目标值

指标属性

现状

2025

2030

1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95.42

100

100

约束性

2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8.48

89

90

约束性

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4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

-

100

100

约束性

注:“-”表示浑源县尚无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通过计算规划区域内畜禽粪肥养分需求量和土地可承载养殖量(以猪当量计),测算区域粪污土地承载力,根据测算结果确定本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以猪当量计)。

3.2.1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是指在土地生态系统可持续运行的前提条件下,一定区域内耕地,林地,草地等所能承载的最大养殖量(以猪当量计)。通过计算规划浑源县畜禽粪肥养分需求量和土地可承载养殖量,测算全县粪污土地承载力,用来指导优化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表3.2-2各乡镇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序号

行政区划

土地承载力 猪当量

土地承载力阈值(80%)猪当量

1

蔡村镇

32429

25944

2

大仁庄乡

22028

17623

3

东坊城乡

86344

69075

4

官儿乡

26866

21493

5

南榆林乡

23834

19067

6

裴村乡

64573

51659

7

千佛岭乡

49971

39977

8

青磁窑镇

9707

7766

9

沙圪坨镇

50971

40777

10

驼峰乡

52825

42260

11

王庄堡镇

46533

37227

12

吴城乡

29886

23909

13

西坊城镇

46417

37134

14

西留村乡

35736

28589

15

下韩村乡

29740

23792

16

永安镇

132644

106115

 

合计

740507

592405

3.2.3 水环境承载力评估

浑源县境内河流主要有浑河、唐河,分属海河流域的桑干河水系和唐河水系‌。根据《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中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试行)要求,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水质时间达标率和水质空间达标率两个评价指标,反映评价区域内水质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的达标情况。水质达标情况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中的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浑源县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计算结果见表3.2-4。

表3.2-4浑源县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计算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禁养区划定情况、“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养殖选址等,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

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粪污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同时开展畜牧养殖场(户)绿色生态化治理,高水平推进规模化畜牧养殖场;支持创建畜牧业美丽生态牧场,打造集生产、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牧旅融合综合体。

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优化建议

(1)畜禽污染防治布局

根据各乡镇土地承载能力测算结果,实现以地定养、种养平衡。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走畜牧业绿色发展道路。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

根据全县土地资源、养殖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考虑各畜禽种类排污特点,结合各乡镇的养殖基础,按照“因地制宜、总体协调”“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的原则对全县的畜禽养殖业进行优化布局,将畜禽养殖量折合猪当量超过土地承载力猪当量的乡镇,定义为优先防治区域;未超过的乡镇定义为一般防治区域。

1)优先防治区域

优先防治区为南榆林乡、官儿乡和王庄堡镇。南榆林乡养殖量折合猪当量为38612头,土地承载力23834头,超过土地承载力14777头;官儿乡养殖量折合猪当量41858头,土地承载力26866头,超过土地承载力14992头;王庄堡镇养殖量折合猪当量65707头,土地承载力46533头,超过土地承载力19173头。在优先治理的区域内,应提升治理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调整其养殖结构重点控制畜禽养殖,强化田间管理,提高种植业农作物产量,强化粪污无害化还田利用率,与邻近乡镇、县区签订粪肥消纳协议,利用现有粪肥收集和转运中心,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粪污未经处理外排。

优先防治区应关注乡镇养殖总量。若新建养殖场,制度上严格准入管理,除满足其他建场条件外,应重新进行承载力核算,制定畜禽粪污消纳方案,另外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协议的应有资料证明所生产的有机肥不在本区域消纳。

2)一般防治区域

一般防治区为永安镇、西坊城镇、蔡村镇、青磁窑镇、沙圪坨镇、东坊城乡、裴村乡、驼峰乡、西留村乡、下韩村乡、吴城乡、大仁庄乡、千佛岭乡。建议合理适度发展畜禽养殖业,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同时可以提高粪肥替代比例,发展有机农业。

(2)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

各乡镇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优化见表4.1-1。

表4.1-1各乡镇畜禽养殖空间优化

序号

行政区划

现有养殖量

养殖空间布局优化

1

南榆林乡

38612

谨慎发展畜禽养殖,依据市场条件动态调整养殖结构,重点发展特色养殖,粪污堆肥土地消纳或外运。

2

官儿乡

41858

3

王庄堡镇

65707

4

东坊城乡

22344

依据市场条件动态调整养殖结构,重点发展特色养殖,粪污堆肥土地消纳。

5

大仁庄乡

11715

6

裴村乡

13155

7

千佛岭乡

39200

8

青磁窑镇

7231

9

沙圪坨镇

30110

10

驼峰乡

11390

11

蔡村镇

11609

12

吴城乡

6454

13

西坊城镇

7910

14

西留村乡

10306

15

下韩村乡

9763

16

永安镇

31611

 

合计

358973


(3)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养殖,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畜禽养殖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发展。实施畜禽养殖清洁生产管理,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4)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多种途径:

生产有机肥,经过发酵、堆肥等处理后,畜禽粪污可转化为优质的有机肥料,用于农田施肥,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促进农作物生长,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产生能源,部分畜禽粪污还可以通过沼气池发酵等方式产生沼气,作为清洁能源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燃料或发电,提高能源自给率,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产业链,加强养殖场与有机肥生产企业、能源公司等的合作,形成互利共赢的产业格局,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

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养殖业主主体责任、畜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以综合利用方式为重点,鼓励和引导第三方企业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进行专业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

(5)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

强化规划引导,加强禁养区执法,将规模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整合完善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

畜禽养殖配套土地面积

根据畜禽养殖粪肥养分供给量及单位土地粪肥养分需求量,以氮养分平衡为基础,计算畜禽养殖配套土地面积。

为了便于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管理的一致性,提高管理的可操作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按照全县畜禽养殖粪肥养分供给量及单位土地粪肥养分需求量的平均值计取。经测算浑源县单位猪当量配套土地面积为0.95亩。全县各乡镇畜禽养殖配套面积见表4.2-1。

表4.2-1各乡镇畜禽养殖配套土地面积


    消纳土地不足乡镇粪肥处理利用模式

浑源县南榆林乡、官儿乡和王庄堡镇属于消纳土地不足区域(表4.2-2),缺口消纳土地面积78032.44亩。因此,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应优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的配套土地使用面积,在本乡镇利用的同时,与其他乡镇、社会第三方签订畜禽粪污消纳协议,综合采用自用和外销的模式处理畜禽粪污。

表4.2-2消纳土地不足区域配套土地面积统计

序号

乡镇

种植面积(亩)

配套土地面积(亩)

消纳土地缺口面积(亩)

1

南榆林乡

70370.00

109639.65

39269.65

2

官儿乡

24275.14

39325.61

15050.47

3

王庄堡镇

57549.00

81261.32

23712.32

 

合计

152194.14

230226.58

78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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