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恒管中心: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心五地”战略目标,以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核心主线,以压实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精准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筑牢安全责任防线,健全闭环管理体系
(一)压实党政领导包联责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2026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健全落实领导包联、巡视巡察、常态督导、反馈交办、定期约谈“五项工作机制”,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带头落实包保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行业分管副县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扣紧责任链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直达基层。完善季度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依法依规依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并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强化“反三违”监管。安责险承保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二、严把风险防控源头,深化隐患精准治理
(一)强化准入管控,筑牢源头防控防线。编制国土空间、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从严把控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关口,推动老旧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退出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及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规定,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与安全准入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创新监管执法模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推广“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等惩戒措施;对破坏安全生产监控报警设备、篡改相关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思想防线。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对“督检考”过程中采集的安全隐患场景,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度会议上公开播放曝光。及时对各类事故灾害进行复盘剖析。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及时开展约谈通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督促同行业企业围绕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同类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攻坚重点行业领域,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一)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每月调度通报制度,确保部门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等核心指标不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化“一件事”全链条精准治理。开展总结评估,系统梳理短板弱项并整改提升,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煤矿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刚性落实。严格执行煤矿停产期间的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的巡查管理职责,坚决杜绝在采区内私挖乱采,盗取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严惩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涉煤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公安局等部门)
(三)交通运输安全提升。深化运用企业动态监控数据,提升“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管控效力,依法依规严查重处习惯性违章驾驶人员。持续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组织开展“百吨王”货车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从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
(四)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管控。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监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和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
(五)非煤矿山整合升级与安全治理。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等非法行为。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进程。开展集中连片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推动所有正常生产地下矿山实现在线监测联网。(责任单位:各涉矿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部门)
(六)建筑施工及自建房安全整治。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以及高边坡施工、围堰作业、高处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和高风险作业环节,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管理全覆盖。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实施“一栋一策”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
(七)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持续深化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确保用新退旧到位,强化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等行为。紧盯商住混合体、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紧急切断阀等防护设施。研究制定加强小型餐饮场所规范用气、燃气长输管线等安全管理的一揽子措施。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黑瓶、黑窝点”。推动供气企业开展安全用气的宣传培训和入户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局、工信局、市场局、应急局、能源局、教育局、卫体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
(八)工贸行业专项提升。聚焦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推动涉粉作业3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落实电焊机“加芯赋码”管理要求。在轻工重点企业中逐步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数字化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局、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市场局等部门)
(九)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行“一楼一策”清单化管理。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文博场馆等重点场所,以及多业态混合经营性场所、“九小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等薄弱领域,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鼓励社会单位采用数字技术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卫体局、应急局等部门)
(十)文化旅游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提高旅游安全治理能力,制定印发涉旅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深入排查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压实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道路交通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红打卡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提示,避免游客进入“野景点”等未开发开放区域,做好景区内人流监测、引导、限流和错峰分流等工作。加强旅游新业态新项目安全评估,未经审批、未经安全评估不得新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旅局、市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应急局、公安局、统战部(宗教局)、消防救援局、恒管中心等部门)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机等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措施由各责任单位细化执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四、完善防灾减灾机制,提升综合防控效能
(一)健全联防联控体系。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在灾害高风险期间实行联合值班值守制度。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程序,推动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应急+事后治理”闭环管理。统筹协调灾害资金使用和物资分配,保障受灾群众救助安置与灾后重建同步推进。积极参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六个能力”提升措施,严格执行各级林长巡林制度和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规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推进消防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现场指挥部工作细则,落实火场专业副总指挥制度。县级培养2-3名专业指挥人员,提升火灾处置专业化水平。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水旱灾害防治。实施雨水管渠提标改造,治理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下穿桥涵等易积水点,对排洪河道、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实行挂牌责任制。建立健全气象“31631”精细化预报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统筹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3.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地震监测预警体系,拓展矿山、能源行业应用;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抗震改造,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调查评估和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研究编制重大地震灾害应急行动清单。
4.地质灾害综合管控。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建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实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推进隐患点避险搬迁和治理工程。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和隐患点应对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做好大风、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管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减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县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地质灾害应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五、强化应急备战建设,锤炼实战处置能力
(一)完善法规预案体系。修订完善《浑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基层编制简明实用预案;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机制,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并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建强多层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复杂场景救援训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等部门)
(三)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结构,备足基础装备,加强专业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建立健全储备物资新旧轮换机制和应急物资快速调运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物资第一时间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夯实基层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一)编制实施“十五五”现代化应急管理规划。对标国家政策和省、市要求,制定《浑源县“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应急局、发改和科技局等部门)
(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制定印发《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乡镇应急管理及消防内设机构,设立专职岗位。制定乡镇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建立乡镇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分层分类开展安全能力培训。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省组织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组织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企业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加强科技信息支撑效能。推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等技防措施应用,推进“智慧应急”“智慧消防”建设。强化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应用,在多灾易灾偏远乡镇实现基本语音保底通信能力,破解极端条件下的“三断”难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深化安全宣传与文化培育。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利用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普及安全常识和技能;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培育“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安全文化;组织“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并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有奖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浑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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